建平縣人民政府關于海青營子河等13條河流
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成果的公告
為加強河湖管理,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態安全,維護公共利益,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和《遼寧省河道管理條例》、《遼寧省水文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海青營子河等13條河流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已經完成。經縣政府同意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劃界范圍
流域面積50—1000平方公里河流13條:海青營子河、柴杖子河、湯土溝河、小嘎岔河、壩沿河、下炮手營子河、八家河、臥龍河、東張營子河、小房身河、扎蘭營子河、東小河、小四家河。
二、河道工程
(一)管理與保護范圍:有堤防河道,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、兩岸堤防及護堤地,河道堤防堤腳外5米為護堤地;無堤防河道,管理范圍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設計洪水位劃定。
(二)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(構)筑物、亂傾亂倒、非法采砂取石和從事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生產經營活動;禁止損毀水工程建筑物、劃界管理線樁(牌)及公告牌、防汛與水文設施;禁止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桿作物;禁止游泳、垂釣、游船、設置攔河漁具、圈養畜禽等行為。
(三)在河道管理范圍內,修建各類跨(穿)河、穿堤、臨河建(構)筑物,采砂取石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,須報河道主管機關批準。
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事權劃分,依法加強對管理與保護范圍內河道的監督管理。對違反水法律法規規定的,依法嚴肅處理,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特此公告。
建平縣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13日